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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业务
新品业务

新品业务――市场租金、仓单质押、中小企业联合担保贷款、保理业务、法人透支帐户。
[市场租金贷款]
是银行向因承租市场摊位而资金不足的商户提供的由市场法人提供担保发放的专门用于预付摊位租金的一种按月还贷,利随本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适用对象
市场租金贷款主要适用于已在市场经营且经营状况好,信誉优,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并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实力强、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条件的市场法人作为担保人的商户。
申请条件
――承租商户经营信誉好、有偿还贷款能力;
――市场法人作担保,并且市场法人自身经营状况好、担保实力强、符合担保条件;
――承租商户承租市场续期在6个月以上,自身提供租金比例不低于10%;
――经审批同意,我行与市场法人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
――与商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市场租金贷款。
需把握要点
――申请开办市场租金的市场主体应为我市经营情况较好、商户招租情况良好;
――市场法人的担保能力,并确定一个最高担保额度;
――借款主体必须是经营状况较好的,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
――通过市场租金贷款项业务的开展,寻求更广泛的业务合作,如仓单质押、商户经营性贷款等等。

[仓单质押贷款]
仓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押物,银行据此向企业发放贷款(或办理承兑汇票)的融资方式。
适用对象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适用于销售量大、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动产占比高)、现金流量较大,没有大量厂房等固定资产可用于抵押的生产型、贸易型企业。
申请条件
――企业销售额大,现金流量大,存货周转速度快;
――企业具有长期稳定的购货渠道和销售渠道;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货物变现能力强、价格波动小,不易过时滞销。
――便于保存,不易变质。
产品优势
质押物在质押期内可循环流动,即在质押期限内质押物总价值不低于确定的金额的前题下,可以由银行认可的新质押物或保证金来置换原质押物。
置换方式有两种:以物换物和以保证金置换
需把握要点:
――货物适销对路,必须有增值税发票相对应;
――货物变现能力强、价格波动小;
――仓库方一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责任能力(要求了解其以往经营业绩、主要客源、仓储率以及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全等等);
――与供货方合作情况要了解(合作期限、合作方式);
―― 存放入仓库的货物一定要办理保险手续。
前面讲过的保兑仓业务和现在讲的仓单质押业务,它们的区别如下:
――不同之处:
保兑仓业务是先将货款支付给生产商同时取得该货款对应的货权,货物尚在生产商处;
仓单质押业务是银行在取得货权以后同意发放相应贷款支付其他货物的货款。
――相同之处:
同意发放贷款或同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后,经销商向我行提出提货申请,并追加提货金额的保证金,我行确认后向生产商或委托代保管仓库发出发货通知;
[中小企业联合担保贷款]
基本概念:联合担保(以下称联保)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中小企业(以下称联保申请人自愿组成一个担保联合体(以下称联保体)并仅限于为其成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当联保体中的某一成员向我行申请办理指定的信用业务时,联保体其余全部成员为该申请人在我行的信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一种信用业务担保方式的业务模式。
办理程序:
(1)联保体的申请 
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联保申请人须共同向主办行提出组成联保体的书面申请,同时各成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代码证书、贷款卡;
――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近两年的财务年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报表科目的明细清单或主要科目的注解;
―― 关于公司情况、产品情况、市场状况等内容的公司介绍;能证明其主要经营活动的相关经济合同、往来函件等;
――能证明本办法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本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2)联保体的调查
    主办行接受申请后,首先对各成员进行初审。具体按《南京市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地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调查联保体各成员企业的有效资产、固定资产;
―― 核实并预测联保体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
――调查联保体各成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经办行调查完成后,根据申请资料及实地调查掌握的情况,按本行贷款企业核准程序和要求报送审查。
联保体各成员均通过本行贷款企业准入审查后,经办行需综合联保体整体情况撰写《联保体担保实力调查报告》,并填报《联保审批表》,连同联保体企业申请资料一并上报。
(3)联保体的成立
主办行在接到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的通知后,通知联保申请人可以组建联保体。根据《联保审批表》的审批意见,主办行与各联保申请人共同签定《联合担保协议》。
    《联合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联保体依约缴存的保证金到位后,联保体成员方可向主办行提出由联保体担保的信用业务。
(4)联保体的解散
联保体成立并在本行发生联合担保信用业务后,若联保体成员需退出联保体,或《联合担保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联保申请人认为可以解散联保体的,由联保体牵头人向主办行提出申请。
解散的前提条件是:联保体在本行的所有贷款本息已到期清偿完毕、银行承兑汇票已兑付、对外保函已退回本行正常注销;联保体成员对本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以上条件缺一不可。经主办行审核,并向公司业务部报备后,方可批准联保体解散。
参考文件:〈南京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联合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保理业务]
基本概念: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适用对象
采用赊销方式,并且应收账款占比高,需要提高资金流动性的企业。
保理业务分类
――根据委托者权益让渡程度不同,保理业务可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
――按卖方是否告知买方保理商的参与,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我行目前只尝试开办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
[法人透支帐户业务]
基本概念:法人透支帐户是指银行根据企业申请,针对企业在经营中的临时性资金需求,为企业的结算帐户核定一定的透支额度为最高透支额,允许企业在结算帐户存款不足以支付的情况下,在核定的最高透支额度内直接取得信贷资金,保证支付的便利性的资金融通业务。
该项业务管理由总行实行总额度控制,企业可在此总额度及授信期内循环使用,目前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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